芜湖市统计局2018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恒星集团

发布时间:2019-05-31 08:36信息来源: 芜湖市统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

    

芜湖市统计局2018年统计执法

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加大市统计局直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2018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安排,按照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芜统〔201758号)的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主要内容

(一)县(区)统计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二)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园区)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20181—8月份,企业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从业人员数和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指标的统计数据质量。

二、抽查对象确定

(一)抽取2个县(区)作为双随机抽查地区。

(二)执法检查组在被抽查县区统计机构领导和统计法制负责人见证下,现场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园区)作为抽查对象。

(三)根据工作需要,从抽中的2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园区)随机抽取不少于10户一套表企业和6个投资项目,如2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园区)的企业数和投资项目数少于抽取数,全部企业和投资项目作为检查数,少于检查数的部分,再随机抽取其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园区)补充,直至达到检查数。

三、抽查人员确定

(一)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按照相关规定成立执法检查组,提出执法检查组组长和组员人数报市统计局领导审定。

(二)根据抽查专业需要,市统计局从全市统计系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的统计执法骨干中随机抽调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地区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参加检查

四、抽查时间安排

20189月底(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市统计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通报抽查结果。

(二)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企业(项目单位)严格依法给予罚款、公示等处罚,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严肃追责。

(三)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县(区)有关统计数据的重要依据。